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的无效情形有哪些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6-23 14:03) 点击:116 |
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的无效情形有哪些? 公司、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吗?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受法律保护?以下是华律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的相关介绍。希望对您有帮助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》的规定:公民与非金融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。但是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: 1、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; 2、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; 3、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; 4、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行为。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(民)发(1991)21号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办理。而该《意见》第六条规定: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。对4倍之内的利息,依法是应受法律保护的,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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