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的情形是怎样的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2-26 11:13) 点击:177 |
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的情形是怎样的? ① 父或母再婚时,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,继子女没有与继父母共同生活,也没有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。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。 ② 父或母再婚时,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,抚养费和教育费由生父母负担,并没有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,也没有受到继父或继母的抚育。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。 ③ 父或母再婚时,继子女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,由继父或继母给付全部抚养费或分担部分抚养费,或者抚养费主要由生父或生母提供,但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,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顾与抚育。这种关系即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,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 ④ 继父或继母经生父母同意,在依法办理收养关系后,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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