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造价纠纷补充合同可以否定原合同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8-04 16:16) 点击:207 |
工程造价纠纷补充合同可以否定原合同吗?在中标前后,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,双方经常另行签订一份或数份与备案合同实质内容(包括价款、质量和工期)不一致的合同。按照招投标文件订立并且经过备案的合同被称为“白合同”。 另行订立的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合同被称为“黑合同”。出现“黑白合同”时。“黑合同”得以履行,“白合同”却束之高阁。 《招标投标法>第46条规定:“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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