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遣员工被裁,获得多少经济补偿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12-16 13:13) 点击:521 |
派遣员工被裁,获得多少经济补偿? 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:“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,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。”而你们的用人单位实际上是那家人力资源公司,而并非你们现在所服务的公司。 单纯从法律上说,你们是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人员,你们所服务的公司并没有直接解雇你们的权利,而是应该将你们“退回”人力资源公司,在退回的过程中,你们所服务的公司并没有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的义务。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,人力资源公司需要遵守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、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,但他们一般不愿意来承担这笔费用,必然会要求你所服务的公司承担这笔费用,这样就形成了责任的传导。这一传导过程你们并不需要去干涉,你们只要坚持至少有一家单位应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即可;如果你们所服务的公司不肯支付,派遣你们的人力资源公司就必须承担这个责任。如果人力资源公司也不愿意支付补偿怎么办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,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。”你们可以把实际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公司一同起诉至仲裁,要求他们履行劳动合同义务,或者给予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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