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继承问题,请教!感谢!本人是独生子,母亲早年去世,父亲再婚。继母之前也有孩子,但是一直没有见过面。平房是我父亲和我母亲扩盖的,后来平房拆迁(拆迁前父亲已经和继母结婚),给我们一套公产房,承租人写的是父亲的名字。目前我居住在这公产房中。
父亲本意也是想把房产继承给我,并且给我写了一个证明,说平房是他和母亲盖的平房,所以现在的房子要给我继承,与继母无关。但是并没有去做公证,是父亲单独写给我的。请问这样有法律效力嘛?继母的孩子从未露过面,这样他还有继承权嘛?请问从法律角度我可以顺利的继承房产嘛?谢谢! |